谷長河,父親谷雨是三十八集團軍的司令。
一番寒暄,谷長河提議去一個好玩兒的地方。
好玩兒?方明已經(jīng)猜到了幾分,卻不點破,跟著谷長河上了吉普車。
汽車就在軍區(qū)飛馳,很快來到了靶場。
幾名士兵正在裝填彈藥,見到谷長河立刻起身行禮。
“會玩槍吧?”谷長河望著方明,眼睛里透著挑釁。
軍人子弟,崇尚武道,要想在北京軍界公子哥中混出名堂,就必須拿出點干貨來。
谷長河說的好玩兒,不過是另一場考驗。
方明掃了一眼桌案,上面放著柯爾特、伯萊塔等各種名槍。眼光迅速的掠過這些槍,方明拿起最后一把手槍。
谷長河選中了一把伯萊塔手槍,當他看到方明手里的槍,不由得大吃一驚。
方明選中了一款沙漠之鷹,這種手槍口徑大,威力猛,能夠在兩百米內(nèi)將一頭麋鹿洞穿。
谷長河冷笑道:“沙漠之鷹的名氣雖然大,不過卻不適合裝備部隊,這也是它為什么不能進入世界十大名槍的原因?!?br>
方明也笑了,眼角帶著幾分意味深長:“存在就是合理的,戰(zhàn)場上不僅僅是一種選擇。”
內(nèi)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(xù)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