賺錢,估計是不用想,這個時代的讀書人,肯定是用不慣的;而且,門檻比牙刷牙粉還低呢。
在弄了十幾支鵝毛翎之后,李風便回家做羽毛筆,不大一會就鼓搗出來一支,試了幾次,進行一番微調,就可以用了。雖然寫幾個字之后,就需要蘸一下墨,但終歸比毛筆好用多了,
如果說原來用毛筆是老牛拉車的話,現在的速度,那就是策馬飛奔了。
“大兄,你好厲害呦!”小奴奴自然又開始夸上了,不過這一次,人家也提了個小小的要求:“大兄,奴奴也要寫字字。”
這么愛學習的嗎?李風當然不會拒絕,于是,就握著奴奴的小手,兄妹二人,合作著把剛才的詠鵝詩給書寫出來。
雖然是李風主導,但還是寫得歪歪扭扭。估計要是虞師在場的話,肯定氣得直接把這個弟子給休了算嘍。
奴奴卻很有成就感,還樂顛顛地拿著去給老祖母看。李風也頗受啟發(fā),決定給妹妹編一本教材,或者說抄一本教材。
當下流行的蒙學,是誕生百年的《千字文》,就是“天地玄黃,宇宙洪荒”的那個,別說小孩子了,沒點基礎的大人理解起來都費勁。
在腦海里面回憶一下,最先冒出來的是李風小時候就背過的《三字經》,作為開蒙的第一本書,最是恰當不過。
只要把里面涉及到隋唐之后的典故和人物重新編撰一下,就可以直接用了。
這樣做的結果就是,除了煉丹秘籍之外,又多了一本三字經,鵝毛筆都寫禿了好幾根呢,搞得李風有一種借了高利貸的感覺:怎么越寫債越多呢?
【本章閱讀完畢,更多請搜索666文學;http://m.hzkaidi.com 閱讀更多精彩小說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