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和十一年初春,臺北警察局本部,空氣里仍殘留昨日雷雨的Sh氣,灰蒙蒙的天光透過拉門外的糊紙,將整間地下辦公室籠罩在曖昧不明的昏h里。
東鄉(xiāng)圭介坐在最深處的辦公桌後,穿著筆挺的制服,白手套摘下擱在桌邊,另一只手翻動著一份份名冊。上頭每一行字,每一個姓名,都是潛藏於社會縫隙里、等待被整肅的「思想份子」。
**〈思想犯予防拘禁法〉**尚未全面實施,但上級早已授意——先擇一案立威。一場無聲的整肅,必須有人承擔(dān)殺伐的角sE。而東鄉(xiāng),選擇自己來。
桌上有兩份名單,一份是明仁與其接觸者的讀書會資料,另一份,則是昨日從明仁家中抄獲的j1ngsHu與筆記。文件角落蓋著最新的「準(zhǔn)即決處理」紅章。
他慢條斯理地用鋼筆在一張紙上寫下:「處理執(zhí)行日:昭和十一年二月二日,凌晨五時整?!鼓┪埠炆闲彰?,筆鋒停頓片刻,眼神依舊波瀾不興。
>「他太吵了,也太軟弱?!?br>
「這樣的結(jié)局,也許對他而言,是解脫?!?br>
東鄉(xiāng)自語般低聲道,將名單夾入夾板內(nèi),一手扣上。桌邊有一份未完成的報告書,報上對他的評價是:「剛正冷靜,處事果斷,能於最短時間內(nèi),鎮(zhèn)壓文化不穩(wěn)定因子?!?br>
一名手下敲門而入,低聲稟報:「明仁已轉(zhuǎn)往執(zhí)行處拘押。是否……今晚便動手?」
東鄉(xiāng)搖了搖頭。
「不。凌晨,公開槍決。十名思想犯,一起處理。讓記者拍,也讓議員看到?!?br>
「……這不是我個人的事,是整個制度的示范?!?br>
手下領(lǐng)命退下??諝庠俣褥o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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