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xx年7月9日到7月12日你去b城干什么了?
“旅游。”
“旅游?”審訊人員意味不明地重復,“但是據酒店工作人員稱你7月10號、11號都在酒店房間沒有出過門?!?br>
“我、我玩累了休息兩天?!编囍t里結結巴巴回答。
“真的嗎?為什么那兩天你的搜索記錄有,意外殺人了怎么判?意外推倒對方致人死亡會怎么判?”
“我…我偶爾想學習法律知識不行嗎?”
“那你在b城期間去過鄧芳家中嗎?
“沒有?!?br>
“真的沒有?!编囍t里用畢生的演技誠懇回答。他想,事情過去了這么久,警方哪里能找到證據。只要他抗住審問,就不會判刑。
“可是警方怎么在鄧芳家的門上找到了你的指紋?”
“我……”
“為什么撒謊?!”審訊人員嚴厲打斷他,暴聲喝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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