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和諧共處了一段時間,就在原主覺得,這樣和聞嶼在一起也很不錯時,在聞嶼生日這天,她聽見了一個秘密——
原主原本打算去聞嶼買小蛋糕的私人甜品店,去為聞嶼買一塊同樣的生日蛋糕,卻看見他就站在門口,對面是紅著眼圈的宋蓁。
宋蓁拉著聞嶼的手,質(zhì)問他:“我只提過一次很喜歡這里的草莓蛋糕,想要每年都吃到,你便一直記在心上,對不對?”
原主沒有繼續(xù)聽下去,也沒有聽下去的必要了。
當初,她以為那個唯一一個屬于自己的生日蛋糕,原來也是屬于宋蓁的。
生日那天,聞嶼買的,正是草莓蛋糕。
原主心中的嫉妒越發(fā)壯大,她拍下了宋蓁拉著聞嶼的照片,將之前宋蓁與顧珩、宋祁越的照片一同匿名發(fā)到各大互聯(lián)網(wǎng),四處宣揚投稿“宋蓁是搶了別人男友的小三”“宋蓁與三男拉拉扯扯”。
卻沒想到,事情沒等發(fā)酵,就已經(jīng)被壓死在搖籃中。
顧珩主動現(xiàn)身,說宋蓁很美好,他對宋蓁單相思,感謝宋蓁年少時對他的照顧。
創(chuàng)業(yè)中的聞嶼也發(fā)了與原主分手的聲明。
宋祁越更狠,直接將原主驅(qū)逐出宋家,收回了他曾給予她的一切,也斷絕了她在北城的一切可能。
原主還沒有畢業(yè),沒有文憑,有宋祁越的施壓與阻撓,這一年來,她只能蜷縮在城中村里,穿上暴露的服裝,去烏煙瘴氣的廉價酒吧賣笑。
又是一年生日,原主在破舊逼仄的出租屋,握著攢了許久的安眠藥,看著眾人為宋蓁過生日的美好畫面,安靜地結(jié)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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