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,這件事情交給我了?!?br>
陳小刀離開后,李晴晴一個人坐在沙發(fā)上,有些悵然若失。
陶愛軍是“陶家”公司的法人,兼負責人。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名和畫押手印。
合同上面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陶家是合同上的“乙方”,如果不能在工期內(nèi)完成交付,就要按合同上進行照價賠償。
第二天一早,陶愛元和陶愛娟就早早來到了“五族村”
兩人找到李晴晴,準備商量陶愛軍發(fā)喪的事情。
“晴晴,愛軍的事情雖然沒解決,但總要入土為安。不能在拖了!”陶愛元對李晴晴說。
“不行!”李晴晴搖了搖頭,說:“這個案子還沒告破,必需告破之后,才能發(fā)喪。”
“可查案的事情,不是幾天時間就能夠告破的。難道幾個月不破案,愛軍的尸體就一直停放在停尸房?”陶愛娟對李晴晴問道。
就聽“咕咚!”一聲,樓上傳來了聲晌。
緊接著,小保姆周穎的聲音晌了起來。
“老太太!”
“老太太!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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