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尼爾不是笨蛋,他知道賺的錢越多,要辦的事也就越困難。
孟紹原緩緩的把自己要他做的事說了出來。
丹尼爾聽著,眉頭緊緊鎖在一起,過了一會才說道:“查理斯,這件事你簡直就是在異想天開,你真的是個瘋子。好吧,我答應你我能做到你要我做的事,但這需要一大筆的錢。畢竟,有許多人要打點?!?br>
“開價吧!”
“二十萬,美金!”
“你瘋了,你知道這是一筆什么樣的巨款?不行,五萬,頂多五萬美金!”
“你以為這件事情容易?你知道有多少人牽扯進來?這樣,看在我們是好朋友的份上,十九萬美金,不能再少了?!?br>
“我和你是屁的朋友,就是合作伙伴,我再多加一萬美金。”
于是,一個堂堂的工部局警務處長,一個軍統(tǒng)的主任,如同菜市場的小販一樣,在那不斷的討價還價。
一個小時后,因為用力過大,精神過于緊張,再加上唾沫橫飛,從而面色慘白,口干舌燥的兩個人,終于達成了雙方認可的一個數(shù)字:
十二萬三千美金。
為什么會多出來三千美金?
因為在十二萬的基礎上,高貴的丹尼爾處長一定要加上一筆車馬費、宴請費、自己的鞋子耗損費在內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(xù)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