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冬梅回憶,她和梁芳逃走時,慌亂中沒有帶任何東西,身上僅有兩百多塊錢。
借著微弱的月光,她們逃到了郊外山里。張冬梅并不了解確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。她只記得,逃亡的日子,就是從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,靠給人種蔬菜打工討口飯吃。
大多數(shù)時候,她們住在用塑料布臨時搭的棚子里,一個月下一次山,買生活必需品。聽到警車響,就以為是來抓她們的。
張冬梅說,逃亡中,她常常想家中的兩個女兒。她離家時,大女兒5歲,二女3歲。
生活的困頓對張冬梅和梁芳來說還不是最苦的,想家和壓力才是最苦的。
有時候她們會想,還不如被抓住了,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結(jié)束了。
有一天,梁芳說,“我們不能這樣下去了,我們?nèi)ネ栋缸允?。?br>
三年逃亡生活結(jié)束了。
梁芳和張冬梅突然返家,像乞丐一樣出現(xiàn)在村里面。
留在家里的兩個女兒已經(jīng)不記得母親的樣子,躲在父親身后。
張冬梅丈夫找了張冬梅三年。三年前,xx市來的警察找到他家,告訴他,張冬梅殺人潛逃了。張冬梅丈夫說,他不相信他老婆會殺人。
他去找過張冬梅幾次,并托外出打工的老鄉(xiāng)打聽張冬梅的下落,均沒有線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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