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言兩語之下,兩人就達成合作。
做事風風火火的童蕊,很快就把全同弄好。
林鳴仔細看完所有條款,沒意見,爽快的簽了字。
童蕊也簽了字后,說:“我還以為你會談談我的分成比例呢?!?br>
林鳴:“你分成20%也算合理,畢竟以后所有的鎖事都是由你負責,還要用到你的資源。”
“就喜歡跟你這樣痛快的明白人合作。接下來有什么打算?”
“打算?開酒吧啊?!?br>
“我……你去林鳴吧看一下,有一半的貼子都是罵你的。很多吧友說,再聽不到你的歌,就林鳴一生黑了。不行,作為你的經(jīng)紀人,我得讓你和你的歌在大眾面前露露臉,在娛樂圈沒有曝光度,你再有才華也會變成咸...會變成咸魚。”
“你是我的經(jīng)紀人沒錯,但我要做什么事,還是我自己決定,這是原則?!?br>
童蕊感覺自己上了林鳴的賊船了!
如果浪蕩慣了的林鳴,以后不接通告、不辦演唱會、不接廣告、不去商演,那自己還賺什么錢?又去哪里積累資歷成為娛樂圈大經(jīng)紀人?哪來的資本在老哥和老爸面前露臉?
終于成為了林鳴的經(jīng)紀人,童蕊卻感覺自己快要瘋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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